年逾古稀的张炎祥师傅,从十几岁开始学织灯笼。编织灯笼是张伯的祖传手艺,从清代到张伯已是第八代,而梅城的灯笼据说95%是张姓人做的。织灯笼分四步骤:一是破篾,选取2~3年竹龄的竹子,刨去粗糙竹面,裁取所需长度,去骨出篾;二是编织,竹篾制成后就开始编织,其编织的方法采用单边交叉编织,分十七堆、十八堆,中尖、上尖,3号、2号等,根据顾客所需灯笼的大小决定单边编织的长短,再将两头编织在一起,还可根据需要改变灯架的形状;三是裱糊,灯架编织好后,用粥汤均匀平刷在灯笼架上,再将剪好的白皮纸(砂纸)轻附在灯架上,用刷子沾浆刷平,干后用薯粉、面粉打浆再刷上一层白皮纸,裱糊的纸必须糊到没有接缝才算真正裱糊完成,裱糊完成后的灯笼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四是彩绘,根据灯笼的用途在灯笼上绘图、书写。
现今竹制灯笼多用在红好事、祖公转火、上灯等用途上,上灯的彩绘样式最多,有孔雀、富贵花、桃等。1958年政府倡导男女平等,不能重男轻女,上灯这一传统被禁。改革开放后,这一习俗又再次兴起,20世纪80年代生意最为红火,订单多时需加钱订制。
清代时,灯笼除了照明外,还有一种表明身份的功能。寻常百姓家的灯笼上不能写字,只有京官、巡更、查房执行公务时才能在他们使用的灯笼上写上与其身份相关的大字。
而屋前悬挂的灯笼,也只有官衔在尚书以上的才能挂写有“府”字的灯笼,现在就没有那么讲究了。
织灯笼有人规矩,当家中有白好事需求制竹灯笼时,孝家不能进灯笼师傅的家门,在算工钱的时候还要同时附上利是给做灯笼的师傅。
(文/王丹尼 图/曾珣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