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一批群众举报案件5件(来电2件,来信3件),无重点件。涉及水1件,固废1件,生态3件。其中,蕉岭县1件,大埔县2件,五华县2件。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