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洪观楷
近日出台的《梅州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试行)》,明确规定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期”。此举犹如一缕清风,为市场主体带来了专注经营、安心发展的新期待,标志着梅州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迈出了更为坚实的步伐,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来抓,把企业满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标尺”的坚定决心。
对企业而言,生产经营最需要的就是稳定和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过去,一些企业常常需要应对频繁的检查调研,虽然这些活动大多出于好意,却客观上占用了企业大量时间和精力,甚至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企业负责人不得不“本末倒置”,抽出宝贵时间应对各种接待,无形中增加了运营成本,分散了专注经营的注意力。这种“甜蜜的负担”让企业既无奈又苦恼,迫切希望能够拥有更多不受干扰的生产经营时间。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我市出台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精准切中这一痛点,着眼于培植更加肥沃的发展土壤,为企业划出了明确的“保护期”,让企业能够心无旁骛地抓生产、谋发展,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刀刃上。“无事不扰”“无为而治”,这一制度看似只是时间段的划分,实则是一种治理理念的革新,彰显了梅州打造“服务型”政府、以“保姆式”服务助力企业“加速跑”的拳拳诚意,本质上是对市场规律更深层次的理解和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与我市正在实施的“免费梅州”政策形成了有机互补。如果说实施“免费梅州”政策是通过真金白银的减负让企业轻装上阵,那么“安静生产期”制度则是通过创造无干扰环境让企业加速奔跑。两者共同构成了梅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双引擎”,既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这种“组合拳”效应必将日益凸显。今年上半年梅州经济增速全省第一,梅州融湾产业园区2024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120.2亿元,比增45.7%,正是营商环境优化带来的直接成果。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推行“亮码入企”制度,实时跟踪监测行政执法人员的涉企检查行为,同时设立多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制度有效实施,避免“一刀切”的弊端,体现了政策制定的精细化和科学性。
让企业“安静”发展,让经济“热闹”增长。我们期待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能够真正落地见效,以“安静”涵养企业活力,于“无为”处彰显高效作为,进而“以商引商”,做大“朋友圈”,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梅州、扎根梅州,为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