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莹娜)记者从梅江区人民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好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培育旅游新热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10月1日起,该区决定将凌风路设置为步行街。
据了解,该区将凌风西路(油罗街路口至义化路口路段)和凌风东路(义化路口至泰康路口路段)设置为步行街。此外,为满足步行街商(住)户的生产生活需求,步行街每日23:00至次日7:00临时开放,其余时间段步行街内禁止车辆通行、停放。
步行街禁止一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通行、停放,执行任务的警车、城管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工程救险车辆等特殊车辆除外。步行街区内沿街商户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不得占用人行通道和盲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