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30日上午8∶00,我市共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九批次共182件(含重复信访案件76件,重点关注信访案件13件),其中来电154件,来信28件。上述信访举报件已按要求全部转交市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办理,其中市相关部门10件,梅江区34件,梅县区41件,兴宁市34件,平远县10件,蕉岭县18件,大埔县10件,丰顺县14件,五华县13件。部分交办案件存在多个承办单位,承办案件总数大于转办案件总数。
第四批次转办的22件信访件中,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1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公开(请扫二维码查询具体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