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
决定接受幸国平、张少凡辞去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并报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