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
决定任命杨和昌为五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杨和昌代理五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