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抗会“七君子事件” 2022年10月21日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梅城各界群众同全国各地一样,纷纷起来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中共梅县工作委员会为了促进全县学生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发起组织成立了梅县中等学校抗敌同志会(简称“学抗会”),学抗会前期任主席的为张明生,后期任主席的是李鸣铮,学抗会章程明确提出“抗敌”口号。

 1939年底至1940年春,国民党顽固派掀起反共高潮,梅县学抗会在党组织领导下改变了工作形式和内容,以适应斗争形势的变化,如开展学术问题的研究会、报告会,举办县城中学生运动大会等。党员也作了一线二线的调整,一线的搞公开的群众工作,二线的则隐蔽下来搞党的工作。为适应当时斗争形势的需要,成立了梅县学生工作委员会(简称“学委”),陈瑾芳任书记,李鸣铮、李国超、龚迟光等任委员。学抗会主要由党团员组成,公开开展工作,党团书记是李鸣铮,成员有何孟琳、侯秀如、姚秋实等。

 抗议解散 谈判被拘

 1940年四五月间,国民党梅县党部通知学抗会的负责人说,“根据上级指示,学抗会要解散,并取缔学抗会会刊《学生岗位》”,封闭进步书店“大众书店”和中共梅县中心县委直接掌握的《民报》,解散青抗会等抗日团体。在中共梅县中心县委领导下,学委和学抗会党团联席会议进行了反复讨论,决定要进行“退兵一战”,到会的学抗会理事曾举手宣誓“头可断,血可流,国家不可亡,真理不可灭”,并决定于5月30日召开全县中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

 5月30日下午,学抗会在民众教育馆举行大会,全县30多间学校学生代表100多人,加上附城11间中学的列席代表150多人,共近300人出席。会上学抗会主席李鸣铮作报告,讲抗战形势和学抗会工作对社会产生的巨大影响,国民党梅县党部将解散学抗会的“命令”送到会场来。代表们义愤填膺,高呼口号,强烈抗议。当场组织请愿队伍到国民党梅县党部去,要求他们收回解散学抗会的所谓“命令”。

 国民党梅县党部的书记长熊谈荪和县长梁国材闻讯后起初都躲起来,不敢出来面对学生群众,暗中却密谋对策,请愿队伍则在国民党梅县党部的院子里静坐不散,直至天黑,县青抗会和各校同学都前来慰问请愿队伍。入夜8时许,熊谈荪、梁国材回到国民党梅县党部来,学抗会派出李鸣铮、何孟琳、姚秋实、潘佛章、刘时敏5人为代表进入国民党梅县党部和他们谈判。但他们进去后即被扣留。同时派出军警包围请愿队伍,要求队伍解散,李国超、黄新能、巫耀宗3人相继站起来,提出要等谈判代表出来后才能解散队伍。梁国材此时凶相毕露,问他们是哪间中学的,他们答是东山中学的,梁国材高声大叫:“又是东山中学的,又是东山中学的。”亲自动手将李国超、黄新能、巫耀宗3人推进国民党梅县党部去,并命令荷枪实弹的县警队向请愿队伍冲击。上述8位同学即遭到审问,要他们承认解散学抗会是对的,但他们没有低头,与国民党梅县县长、党部书记长、特派员等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驳。巫耀宗被骗填写了悔过书,当晚被保释,其余7位代表都被关进国民党梅县县政府的拘留所。

 坚持斗争 革命到底

 后来,学委书记陈瑾芳召集未被捕的理事开会,讨论如何营救被捕同学问题,决定各学校成立救援会,发动广大同学去国民党梅县县政府慰问被捕的学抗会领导人,并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开展营救活动。梅州中学召开各年级代表开会时,李秋英慷慨陈词,随即与其他同学一起参加慰问队伍到国民党梅县县政府去,其他各学校的慰问队伍也陆续到达。由于全县各校进步同学层层拥塞在国民党梅县县政府门口进行慰问,并要求国民党梅县县政府立即释放被捕代表,社会上许多开明人士又不断向国民党梅县党部、县政府抗议和提出意见,当局便把被捕的7人秘密转移,关在离城30多公里梅县与平远县交界的龙虎圩监狱。

 七位同学在狱中坚持斗争,拒绝国民党当局的威迫利诱。当国民党县长梁国材找李鸣铮去“谈话”“规劝”时,他横眉冷对,义正词严地反责:“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学生爱国,何罪之有?为什么要抓捕我们,干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来?”梁国材被驳斥得哑口无言。在狱中,七位学生坚守随时为党为革命献身的决心。有一次,李鸣铮的母亲来看他,离别时,他说:“妈妈,不要悲伤,要学赵一曼。万一我遭不幸,请把我的遗体埋葬在老家附近乌石岗上,让我日日夜夜都可以看到程江奔流,梅城灯火!”他安慰并要求弟弟:“你要坚强起来,加强锻炼,革命到底!”

 全力救援 悉数释放

 事件发生后的第5天,即6月4日晚上,中共梅县中心县委青年部长郑敦,在东山中学党总支机关所在地熊屋召开了紧急会议,认为在部分学委负责人被捕,有些因暴露应立即转移的情况下,决定重新组成新的学委机构,由龚迟光任书记,卢怀杰和房本营为委员。会议决定采取多种措施全力营救被捕的同学,并决定在学抗会被解散和各校同学面临各种困难情况下,各学校的党组织应团结发动进步同学,组成半公开的学生救援会,以推动各项营救工作的开展。在学委领导下成立了一个救援小组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参加救援小组的成员有卢梅轩、陈国谋、罗昆石、林宏元、廖鸿英、梁铮卿、邓频喜、梁道斯等。

 会后,龚迟光派卢梅轩、谢果宗、李书贤前往龙虎圩监狱所在地去摸清情况,证实被捕的7人确被关在该处。随后东山中学便发动同学募捐以慰问狱中同学。当时叶新华(即叶寒生)同学刚收到南洋他的母亲汇来的20元光洋,即全数交给学生会作为救援被捕同学的用款。学委派李秋英和邓频喜等带着衣服食品和书报去探监。经过几番交涉,他们才被允许与被捕的7人匆匆见面,在此匆匆一面中将写有县委指示的字条交到狱中同学的手中,县委指示:“坚持原则,坚持斗争,可承认当日行动(示威请愿)手续不完善,争取早日出狱。”此字条是县青年部长郑敦下达,由原学委书记陈瑾芳布置送出的。

 由于社会上各方面的营救,加上7人在狱中坚持合理合法的斗争,迫使当局不得不在6月中旬将7人释放。这就是后来人们所称的梅县“七君子事件”,使广大青年学生更清楚地认识了国民党顽固派倒行逆施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