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带雨逐西风,大地阳暖和气生。万物苏萌山水醒,农家岁首又谋耕。”(左河水)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反映春天为人类带来的希望和美好,用文学艺术的形式描绘出美好的春天景致、感人故事,梅州市梅江区作协去年成功举办了“春之歌”文学征文大赛,今年在广东德润天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支持下,举办“德润天行”第二届“春之歌”征文大赛。
一、指导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冠名单位
广东德润天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德润天行”)
三、主办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作家协会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以春天为创作主题,反映与春天相关的美景或者故事,紧扣主题,联系实际,语言精炼,抒发真情实感,题目自拟。
2、作品要求原创且未公开发表,文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现象,文责自负。
3、征文稿件题材为散文、小说、诗歌,诗歌为组诗,不超过60行,散文、小说不超过2000字。
4、投稿邮箱:mjqzjxh@163.com,文件应标明“春之歌+姓名+作品名”文末应附上作者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具体开户行。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十名,奖金200元
如果条件允许,将适时举行颁奖典礼。
六、作品评审
根据参赛作品的种类和内容进行初选,最终选取一定数量的作品进入终审,作品推荐在《梅州日报》发表。
七、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止
八、注意事项
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入选作品在出版、展览、宣传、公益广告等活动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梅州市梅江区作家协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