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根据《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到交警服务窗口机动车登记审核岗办理。
兴宁市公安局:根据《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到交警服务窗口机动车登记审核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