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放开进城群众和高等教育人才、技术工人户籍落户政策 加快城区扩容发展 激发人才流动活力 2020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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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杨敏

 日前,梅江区政府发布《关于放开梅江区户籍政策落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全面放开进城群众、高等教育人才、技术工人等落户限制,建立了一个畅通有序的社会流通渠道。

 加快流动 

 以人口扩容促城市提质

 不久前,中央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而早在2017年广东省政府在发布的《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提出过,“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广州、深圳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2017年,梅州市政府也发布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中央、省、市的政策看,逐步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已经是大势所趋。

 “梅江区作为梅州市中心城区,率先放开落户限制,既是贯彻中央省市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落户新政起草参与者、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副局长李文君介绍,“新落户政策的推行,有三个主要的意义。首先是进一步加快梅州城区的扩容发展,其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最后,放宽落户限制无疑将继续增加梅州城区的人口吸附能力,进而增加梅江区的消费能力和人才供应,实现一定的人口红利。”

 稳定和扩大就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只有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才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18年底,梅江区常住人口数量达到42.35万人,辖区面积达到570.61平方公里。梅江区卫生、教育、保险等公共服务资源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业氛围增强。人口的扩容是整个梅江区扩容提质的重要内容和前提。

 尊重人才 

 开放对待新落户群体

 新政落户要求将原本需要在梅江区就业居住和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年限从3年以上缩减至1年。相比之下,目前很多二、三线城市的落户要求仍然保持至少3年甚至5年的就业居住及社保缴纳时间。

 “以往都是凭借购房入户比较多,如果不是进入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普通技术工人比较少在这里落户。但没有本地户口的话,在这里娶妻生子、子女教育、医疗报销等都比较复杂困难。”去年下半年起到梅城务工的胡均告诉记者,新政出台后,自己很快就可以满足落户条件了,会考虑是否要落户此地。 

 “梅江区放开进城群众落户限制,对于园区部分有意愿留梅发展、稳定生活的员工群体而言是利好消息。” 东升工业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落户限制,是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提高社会要素的流动性,从长远看,有利于园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将助力产业可持续发展。”

 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新政策执行后,人口增加会不会对梅江区公共服务资源造成挤压?对此李文君表示,梅江公安分局从2019年10月份接到此项任务,充分考虑了梅江区的实际情况。政策起草期间,还征求过人社局、教育局、税务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以及市公安局、司法局的意见。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对新增落户人口秉持开放的态度,将根据增加的落户人口进行统筹优化分配,在用地保障、学位安排、医疗资源等方面做好提前谋划,真正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