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黑手”伸向扶贫领域 2020年01月03日  

  ■ 程绍德

 ■ 程绍德

 《梅州日报》报道,2019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出系列“组合拳”,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协作,不断加大监督合力。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55条,立案1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各级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5起……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能否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攻坚战,检验着各级党政部门及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干事能力和工作作风。于此而言,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治理成效令人欣慰。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动半点手脚、玩半点猫腻。然而,从近年来各地查处曝光的情况来看,扶贫领域的问题尤其是腐败问题屡见不鲜。扶贫领域中截留挪用、克扣强占、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大量存在,不仅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也严重侵害那些最需要帮扶的贫困人口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脱贫攻坚战成效。  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各级职能部门必须继续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紧盯“微权利、微腐败”。尤其是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不容“黑手”伸向扶贫领域。而作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干部,更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市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