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捕鸟反被“捕” 丰顺两人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刑拘 2019年12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丰公宣)记者了解到,今年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立非法狩猎案件2宗,刑拘2人,收缴一批涉案野生动物,并已移交到市保护动物站。

 近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位于汤西镇双鹿村江伯公自然村经常有人捕捉野生动物。接报后,森林分局组织警力展开侦查。11月16日上午,民警在当地山上发现正在放置野猪夹的村民曾某,果断出击,当场抓获该名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经曾某指认,民警在多处山林搜出数十副野猪夹,并在其家中搜出多副捕鸟网、捕鸟套、电子诱捕器等捕猎工具一批。目前,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今年8月上旬,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汤西镇辖区一山头现场抓获一名利用鸟类电子诱捕装置诱捕野生鸟类嫌疑人王某,查获鸟类电子诱捕器、遥控装置、鸟笼等作案工具一批。

 警方提醒,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相关通知,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全面加强野生动物野外种群保护,禁止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猎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和破坏、猎捕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使用粘网(捕鸟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禁止任何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出售、购买粘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提供交易服务。